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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召开“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协商会

发布时间:2018-02-01     访问次数:1468     信息来源:转自县政府网站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1月31日上午,县政协主席童婧主持召开“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县政府关于出台《桃源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建议。副县长杨智斌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胡见可、向真金、熊彬、范晏齐、王子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桃源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汇报,县政协委员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管理办法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协商发言,代表们纷纷表示同意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杨智斌表示,相关政策的出台首先要广泛征求意见,高度统一思想,继续完善方案,便于实际操作。就下一步工作,他指出,要加大控违拆违的力度,配套出台相关考核办法;要加大乡镇、村(居)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力度,出台奖励举报、责任追究等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

    童婧指出,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实现“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战略目标的起步阶段,《桃源县县城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正当时,能有效确保我县建筑质量安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引导县城区群众规范有序建房有着重要作用,对于县城区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她希望政协委员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为群众树立榜样,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管理办法的顺利推行贡献政协力量。

    (编辑:刘   红)

    (审核:田   浩)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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