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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4     访问次数:13265     信息来源: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桃源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  告

     

     

    ——在政协桃源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杨 德 志

    (2016年2月2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突出“推进新创业、建设新桃源、跻身全省二十强”主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关注民众福祉新热点,共提交提案103件,审查立案68件,经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贡献。

            经济发展方面,围绕优化工业园区软件环境、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夷望溪旅游品牌宣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提出提案17件。对“打造诚信桃源”的提案,县工商局依法将不按期公示年报信息、年报中弄虚作假、经营场所核查不实、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人民银行桃源支行提交企业和个人客户信用报告5000多份,部分人群因公示信息或信用报告存在不良纪录,导致在金融产品服务、招投标等方面受到影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局面正逐步形成,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民生改善方面,围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水利建设和饮水安全、关怀弱势群体、摩托车管理等提出提案23件。对近几年提案反映较为集中的农村电网改造问题,县电力公司积极对接省市供电部门,落实2015年网改资金15亿元,启动配网127个村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用电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城市建管、科教文卫和党群综合方面,围绕巩固县城创建成果、规范农村医疗垃圾处理、解决村(小)教学点突出问题、正确应对网络负面舆论、关爱抗战老兵、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等提出提案28件。在办理《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的提案》时,县医保处借鉴外区县经验,就本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原则、范围、经费来源与使用等事项进行深入调研,拟定了《桃源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对提案反映的少数中小学教师私自补课这一全国性顽症,县教育局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仅2015年3至6月,就问责处理15人。

     

            2015年,提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各方面致力于推动提案工作由数量向质量、答复向落实、被动向主动的“三大转变”,不断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提案撰写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一)领导重视,提案办理氛围好。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县出台了《桃源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使我县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次有了可以量化的“硬杠杠”。6月中旬,县政府办各位副主任带队,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督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了督查情况。7月28日,县政府、县政协联合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议,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提案的办理情况向提案人面对面进行了回复,分管县长就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了补充说明,7件重点提案中有5件提案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二)作风务实,提案办理成效好。四次全会提案落实率为23%,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在办理《关于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院护理费的提案》时,在上级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的条件下,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以省人大代表的身份,提交了相关建议,被省人大列为全省十件重点建议之一,争取到省民政厅在我县开展试点工作。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健全提案办理制度,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形成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等单位及时加强提案办理过程中问题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工作主动。县人社局、县农业局等单位把提案管理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提案人请上门进行三方协商,局长现场解答委员所提问题。县国土局、县移民局、县电力公司等单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现场办理,确保提案落实。

            (三)工作创新,提案工作质量好。数量与质量,一直是提案工作中的一对矛盾。我们冷静分析委员的职业、结构,认为要求委员每年都提交提案只能是强人所难,结果只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因此,我们没有对委员提交提案直接提要求,只是对政协联络处(组)提出数量方面的指导意见。对收到的每份提案,我们都从政策、内容、文字上严格把关,不把“半成品”交出去。我们将《提案工作条例》中几种不予立案的情形具体化,提高了立案的门槛。比如规定,重复提案没有新内容的,提案涉及的问题由当地党委政府直接向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更合适的,建议部分不足300字的,不予立案。

            一年来,县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也还存在一些老问题:有的提案反映的问题太大,有的提案反映的问题又太小;说老话的提案太多,说新话的提案太少;多数承办单位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提案,也有少数单位以敷衍的态度对待。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一起想办法,一起行动起来。

     

            2016年是本届县政协的收官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新战略,刚化目标、创新思路、改进方式,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本届县政协提案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夯实提案基础。撰写提案是整个提案工作的基础。提案者应首先树立使命意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研究,提出一批针对性、前瞻性、实用性很强的高质量提案。强化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委员撰写提案的服务和指导,拓展提案征集范围。倡导集体提案和联名提案,切实改变提案结构。探索委员调研、视察、协商和民主监督成果转化为提案的具体路径和方式。

            (二)改进办理方式。提案办理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主动跟进,适时改进。改进交办,坚持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的提案联合审查制度,加强事前沟通和协商,提高交办精准率。整合案由相同、建议相似的提案,按职能职责集中交办。坚持把协商贯穿于办理全过程,通过调研、视察、座谈等方式,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交流对话、见面磋商和专题协商,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突出后续办理,重点是对多年来反复提但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和能够解决但因时间跨度长不能立竿见影的B类提案,要强化办理责任,创新办理方式,促进办理落实。

            (三)完善督办体系。坚持把县政府、县政协联合督办的方法从制度上固定下来,外重实效,内重协调。坚持把县政府办和政协委室督办从模式上固定下来,督办重点,重点督办。督办要更加注重层次区分,把握轻重缓急,讲究方式,注重实效,重点把握提案办理制度建设、工作程序、办理实效三个环节,力争通过一次督办活动,办理一类提案、推动一项工作、解决一批问题。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中共桃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群众幸福指数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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